💊

我不知道那是毒品,
也不知道會上癮

新興毒品的陷阱 ─ 「不知道」不是免責理由

單元十 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新興毒品、少年事件處理法、少年法庭

💊 毒品認知 ⚠️ 新興陷阱 ⚖️ 法律後果 🏛️ 少年法庭

🤔 問題導入
「我不知道那是毒品」
法律上,「不知道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嗎?

📱 現實中的常見說法 ─ 哪些是真的?

🗣️

「朋友說這是糖果,
我吃了才知道是毒品。」

🚨

法律上「不知」不等於免責。
但仍可能從輕處罰。

🗣️

「我只有吃一次,
不會上癮的。」

🧠

新興毒品1次就可能上癮!
大腦傷害不可逆。

🗣️

「我是未成年人,
法律會保護我的。」

⚖️

保護≠免罰!
少年仍可能被處分、觀察勒戒。

🗣️

「夾鏈袋裡的白色粉末,
應該只是调味料吧?」

☠️

新興毒品常用偽裝!
咖啡包、糖果、果汁粉都可能是毒品。

📝 前測:小明在派對上喝了一杯朋友調的飲料後開始嗨,事後才知道裡面有毒品。小明有罪嗎?

📋 毒品分級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─ 四級分類
依危害程度分四級,刑度各不相同

📊 毒品四級分類表 ─ 點擊了解

🔴 第一級毒品 ─ 最嚴重

代表毒品: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
施用:5年以下有期徒刑(§10)
製造/販賣:死刑或無期徒刑(§4)
特徵:極度成癮,戒斷痛苦,致死率極高

🟠 第二級毒品 ─ 非常嚴重

代表毒品:安非他命、大麻、MDMA(搖頭丸)、K他命
施用:3年以下有期徒刑(§10)
製造/販賣: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(§4)
⚠️ 青少年常見:咖啡包、巧克力、果汁粉偽裝

🟡 第三級毒品 ─ 嚴重

代表毒品:K他命、FM2、GHB(液態快樂丸)
施用:罰則較輕,但仍有刑責
製造/販賣:5年以上有期徒刑(§5)
⚠️ 常見陷阱:派對飲料、棒棒糖、軟糖偽裝

🟢 第四級毒品 ─ 較輕但仍有責

代表毒品:管制藥品(如部分安眠藥)
施用:罰則較輕
製造/販賣:3年以上有期徒刑(§5)
⚠️ 注意:濫用處方藥也可能構成犯罪

⚠️ 重要觀念:
• 毒品分級的依據是「危害程度」,不是「流行程度」
• 很多「新興毒品」實質上是第二級或第三級毒品
不管哪一級,施用都違法!

📝 測驗

下列哪一個是「第二級毒品」?

🎭 新興毒品陷阱
偽裝毒品 ─ 看起來無害的致命陷阱
新興毒品常用日常包裝偽裝,讓人放鬆警惕

🎭 常見偽裝毒品 ─ 它們看起來像什麼?

咖啡包

內含:安非他命、MDMA、K他命
常在派對中流通

🍬

糖果、軟糖

內含:MDMA、LSD、大麻
常以可愛包裝出現

🧃

果汁、飲料

內含:GHB、K他命
派對中最常見的陷阱

🚬

菸捲(大麻菸)

內含:大麻、合成大麻
氣味可能被掩飾

💊

錠劑、膠囊

內含:FM2、安眠藥
可能混在合法藥品中

🍫

巧克力、餅乾

內含:大麻、MDMA
常以「無害零食」姿態出現

🚨 危險情境:
• 派對上陌生人遞來的飲料/食物
• 朋友說「這個吃了會很嗨,沒事的」
• 網路上購買的「提神食品」
• 不明來源的「減肥藥」「變聰明藥」

🚫 絕對不要接受來路不明的食物和飲料!

📝 測驗

在派對上,朋友遞給你一杯「特調飲料」,說「喝了會很嗨」。你應該?

🧠 上癮的真相
「只試一次不會怎樣」 ─ 最大的謊言
毒品成癮是大腦的病變,不是意志力的問題

🧠 毒品如何改變大腦?

🧠
第一次使用

大腦釋放大量多巴胺→強烈快感

「好舒服,再來一次!」

⬇️
⚠️
重複使用

大腦開始「調降」多巴胺敏感度

「要更多劑量才能感到同樣的嗨」

⬇️
💀
成癮階段

大腦結構永久改變→無法自然產生快樂

「不吸就痛苦,吸了才正常」

⬇️
🚫
戒斷階段

停用後極度痛苦→焦慮、抽搐、自殺念頭

戒斷成功率不到10%!

🔍 點擊了解新興毒品的危害

☕ 咖啡包(安非他命+MDMA混合)

作用:興奮、幻覺、亢奮
危害:心律不整、體溫過高、急性腎衰竭
成癮性:1-2次即可能成癮
致死率:混用多種毒品致死率極高

🧃 GHB(液態快樂丸)

作用:欣快感、失去意識
⚠️ 特別危險:常被用來「下藥」侵害他人
危害:呼吸抑制→死亡(與酒精併用更危險)
致死率:劑量稍微過多即可能致死

🧪 合成大麻(K2/香料)

作用:類似大麻但更強烈
危害:精神病狀、癲癇、腎衰竭
特別危險:每批次成分不同,劑量不可控
成癮性:極高,戒斷症狀嚴重

📝 測驗

關於毒品成癮,下列何者正確?

⚖️ 法律責任
毒品犯罪的法律後果
「不知道」不完全免責,但仍可能影響量刑

⚖️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─ 關鍵條文

§10 施用毒品:
施用第一級毒品 → 5年以下有期徒刑
施用第二級毒品 → 3年以下有期徒刑

§4 製造/販賣毒品:
製造/販賣第一級毒品 → 死刑或無期徒刑
製造/販賣第二級毒品 → 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

§17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「自首/自白」:
犯§4-§8之罪自首 → 減輕或免除其刑
犯§4-§8之罪自白 → 減輕其刑
→ 這就是為什麼「坦白從寬」!

🔍 法律怎麼看「不知道」?

🤔 「我以為只是普通飲料」─ 不知情抗辯

法律原則:「不知法律不赦免」
但實務上:若能證明確實不知情(如被下藥),
法院可能認定「無犯罪故意」→ 不成立犯罪

⚠️ 但要注意:
• 法院會綜合判斷:你「有沒有理由相信」那是毒品
• 如果朋友說「吃了會很嗨」→ 法院可能認為你「應有認識」
最好的防禦:不接受來路不明的東西

⚖️ 少年吸毒的法律後果

少年事件處理法§3:
• 12-18歲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→ 由少年法院處理

可能的處分:
• 訓誡 +假日生活輔導
• 保護管束
• 感化教育(送少年矯正學校)
觀察勒戒(最多2年)→ 可能影響升學

重點:少年保護≠免罰!而是「先教育、後處罰」

📝 測驗

小華(16歲)在朋友怂恿下吸食了安非他命。小華可能面臨什麼後果?

🏛️ 少年法庭
少年事件處理法 ─ 保護優先、教育為本
少年司法的核心:保護少年、協助更生

🏛️ 少年事件處理流程

📢 事件發生 → 報案/通報
⬇️
🔍 警察/社工調查 → 移送少年法院
⬇️
⚖️ 少年法院調查庭(法官調查)
⬇️
📋 訓誡

法官告誡+假日輔導

🤝 保護管束

定期報到+輔導

🏫 感化教育

送矯正學校

🏥 觀察勒戒

毒品勒戒所(最長2年)

🔍 少年 vs 成人 法律差異

比較項目🏛️ 少年法庭(12-18歲)⚖️ 一般刑事法庭(18歲以上)
適用法律少年事件處理法刑法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
審理原則保護優先、教育為本罪刑法定、應報司法
刑度通常減輕,
以保護處分為主
依法律規定
無減輕
紀錄✅ 少年紀錄封存
不影響未來
❌ 犯罪紀錄
可能影響終身
目標協助更生、回歸社會懲罰犯罪、嚇阻
💡 少年法庭的特殊保護:
• 不公開審理(保護少年隱私)
• 有調查官協助調查少年背景
• 可以聲請「不付審理」(若情節輕微)
• 少年紀錄在成年後「封存」
但這些保護不是「免罰金牌」!

📝 測驗

15歲的小明吸食安非他命被移送少年法院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
🧩 實戰練習
情境判斷 ─ 拖拉分類
哪些行為可能構成毒品相關犯罪?

🧩 將以下行為拖到正確的分類

💊 朋友轉交一包咖啡包給你
☕ 在派對上喝了「特調飲料」後嗨了
📤 在網路上販賣「提神錠」
💉 共用針頭注射不明液體
🚫 婉拒朋友的「特調飲料」
📢 通知老師有同學在用毒品
🏥 主動尋求毒品戒治協助
🔍 上網查詢毒品危害資訊
🚨 可能觸犯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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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 正確做法
拖曳到此
🏆 綜合挑戰
🔥 毒品防制情境模擬挑戰
結合全部知識,你就是毒品防制達人!
🏆 得分:0 / 6
📝 學習總結
💊 毒品防制 ─ 重點回顧
保護自己,也保護身邊的人

🎯 六大核心重點

📋
四級分類
海洛因→最重
大麻→二級不輕
🎭
偽裝陷阱
咖啡包、糖果
看起來無害
🧠
成癮真相
1次可能成癮
大腦傷害不可逆
⚖️
法律後果
施用3-5年
販賣最重死刑
🏛️
少年法庭
保護≠免罰
觀察勒戒2年
🛡️
自我保護
不接受不明物品
勇敢說不
🚨 毒品犯罪的法律後果 ─ 一表看懂:
施用:3-5年有期徒刑(毒品§10)
販賣:最重死刑(毒品§4)
少年:保護管束、觀察勒戒(最長2年)、感化教育
共用針頭:可能傳染HIV/肝炎等疾病
「不知道」不是完全的免責理由!
✅ 自我保護五大守則:
不接受 ─ 來路不明的食物、飲料、藥品
勇敢拒絕 ─ 被怂恿時果斷說「不」
保持清醒 ─ 在派對中隨時注意自己的飲料
離開危險 ─ 察覺不對勁立刻離開
尋求幫助 ─ 如果已經接觸,勇敢告訴大人
💡 如果你或朋友已經接觸毒品:
免費戒毒諮詢專線:0800-770-885(請請你 幫幫我)
報案專線:110
少年保護專線:113
• 主動自首可「減輕或免除其刑」(毒品§17)
現在改變永遠不嫌晚!

🧠 學習反思

今天的學習,你對毒品防制的理解提升了多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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