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元十 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新興毒品、少年事件處理法、少年法庭
💊 毒品認知 ⚠️ 新興陷阱 ⚖️ 法律後果 🏛️ 少年法庭
「朋友說這是糖果,
我吃了才知道是毒品。」
法律上「不知」不等於免責。
但仍可能從輕處罰。
「我只有吃一次,
不會上癮的。」
新興毒品1次就可能上癮!
大腦傷害不可逆。
「我是未成年人,
法律會保護我的。」
保護≠免罰!
少年仍可能被處分、觀察勒戒。
「夾鏈袋裡的白色粉末,
應該只是调味料吧?」
新興毒品常用偽裝!
咖啡包、糖果、果汁粉都可能是毒品。
代表毒品: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
施用:5年以下有期徒刑(§10)
製造/販賣:死刑或無期徒刑(§4)
特徵:極度成癮,戒斷痛苦,致死率極高
代表毒品:安非他命、大麻、MDMA(搖頭丸)、K他命
施用:3年以下有期徒刑(§10)
製造/販賣: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(§4)
⚠️ 青少年常見:咖啡包、巧克力、果汁粉偽裝
代表毒品:K他命、FM2、GHB(液態快樂丸)
施用:罰則較輕,但仍有刑責
製造/販賣:5年以上有期徒刑(§5)
⚠️ 常見陷阱:派對飲料、棒棒糖、軟糖偽裝
代表毒品:管制藥品(如部分安眠藥)
施用:罰則較輕
製造/販賣:3年以上有期徒刑(§5)
⚠️ 注意:濫用處方藥也可能構成犯罪
下列哪一個是「第二級毒品」?
咖啡包
內含:安非他命、MDMA、K他命
常在派對中流通
糖果、軟糖
內含:MDMA、LSD、大麻
常以可愛包裝出現
果汁、飲料
內含:GHB、K他命
派對中最常見的陷阱
菸捲(大麻菸)
內含:大麻、合成大麻
氣味可能被掩飾
錠劑、膠囊
內含:FM2、安眠藥
可能混在合法藥品中
巧克力、餅乾
內含:大麻、MDMA
常以「無害零食」姿態出現
在派對上,朋友遞給你一杯「特調飲料」,說「喝了會很嗨」。你應該?
大腦釋放大量多巴胺→強烈快感
「好舒服,再來一次!」
大腦開始「調降」多巴胺敏感度
「要更多劑量才能感到同樣的嗨」
大腦結構永久改變→無法自然產生快樂
「不吸就痛苦,吸了才正常」
停用後極度痛苦→焦慮、抽搐、自殺念頭
戒斷成功率不到10%!
作用:興奮、幻覺、亢奮
危害:心律不整、體溫過高、急性腎衰竭
成癮性:1-2次即可能成癮
致死率:混用多種毒品致死率極高
作用:欣快感、失去意識
⚠️ 特別危險:常被用來「下藥」侵害他人
危害:呼吸抑制→死亡(與酒精併用更危險)
致死率:劑量稍微過多即可能致死
作用:類似大麻但更強烈
危害:精神病狀、癲癇、腎衰竭
特別危險:每批次成分不同,劑量不可控
成癮性:極高,戒斷症狀嚴重
關於毒品成癮,下列何者正確?
法律原則:「不知法律不赦免」
但實務上:若能證明確實不知情(如被下藥),
法院可能認定「無犯罪故意」→ 不成立犯罪
⚠️ 但要注意:
• 法院會綜合判斷:你「有沒有理由相信」那是毒品
• 如果朋友說「吃了會很嗨」→ 法院可能認為你「應有認識」
• 最好的防禦:不接受來路不明的東西
少年事件處理法§3:
• 12-18歲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→ 由少年法院處理
可能的處分:
• 訓誡 +假日生活輔導
• 保護管束
• 感化教育(送少年矯正學校)
• 觀察勒戒(最多2年)→ 可能影響升學
重點:少年保護≠免罰!而是「先教育、後處罰」
小華(16歲)在朋友怂恿下吸食了安非他命。小華可能面臨什麼後果?
法官告誡+假日輔導
定期報到+輔導
送矯正學校
毒品勒戒所(最長2年)
| 比較項目 | 🏛️ 少年法庭(12-18歲) | ⚖️ 一般刑事法庭(18歲以上)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法律 | 少年事件處理法 | 刑法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|
| 審理原則 | 保護優先、教育為本 | 罪刑法定、應報司法 |
| 刑度 | 通常減輕, 以保護處分為主 | 依法律規定 無減輕 |
| 紀錄 | ✅ 少年紀錄封存 不影響未來 | ❌ 犯罪紀錄 可能影響終身 |
| 目標 | 協助更生、回歸社會 | 懲罰犯罪、嚇阻 |
15歲的小明吸食安非他命被移送少年法院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今天的學習,你對毒品防制的理解提升了多少?